【李著華觀點:權力的試煉】美國憲法修正案已確定公民屬地權‧川普政府不該再排除落地出生之美國人

美國總統川普重啟其標誌性移民政策,於白宮簽署兩項行政命令,旨在嚴格限縮「出生公民權」。此舉發生在最高法院裁定其先前更寬泛舉措無效之後。新規擴大了不具備出生即獲得公民身分資格的人群範圍,並明確禁止外國遊客單純以赴美產子為目的入境。這象徵著行政部門試圖透過行政手段重新定義長期以來的憲法解釋,對移民群體、旅遊業及中美關係產生深遠影響,引發社會各界對於法律權限與人權的激烈辯論。

善變的川普總統二度入主白宮以來,給人的感覺好像是什麼都看不順眼,什麼都不對,什麼他都想要去改,如今竟連根深蒂固、行之有年的「天生美國人」憲法規定,他也認為有錯,亟欲透過行政手段去修改更正。「大風起兮雲飛揚,威加海內兮歸風,安得猛士兮守四方!」這首劉邦的《大風歌》,道出了歷代掌權者對於鞏固權力、抵禦外侮或其認定威脅的渴望。然而,當這股強勁的「行政之風」試圖吹散行之有年的憲法根基時,我們看見的不是守方的猛士,而是行政權與司法權、理想與現實的激烈博弈。川普再次挑戰這塊憲法磐石,反映出其試圖透過強硬移民政策鞏固選民基礎的政治算計,但這種行政擴權無疑是在踐踏美國憲法的核心價值,將削弱美國的包容性與多元化,並在社會中埋下分裂的種子。

事實上,美國憲法第十四修正案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:「凡是在美國出生或歸化之人皆為美國公民」,也就是所謂的「出生公民權」(Birthright Citizenship)。這項條款已實施超過一百五十年,且早在1898年聯邦最高法院的黃金德案判例中,就已確立了此項原則。其最初旨在確保非裔美國人的公民權,長期以來美國法院皆以此為基礎,確立了凡在美國領土出生者,不論其父母的移民身分,皆自動成為美國公民。然而,川普所持的論調是,第十四修正案中「受美國管轄」的措辭,意味著只有完全受美國法律管轄的人才能享有出生公民權。川普政府據此主張,無合法居留身分者或持臨時簽證入境的外國人,因同時受其祖籍國管轄,不應被視為完全受美國管轄,故其在美國出生的子女不應自動獲得美國公民身分。他更指責出生公民權制度被濫用,成為非法移民進入美國的誘因,加重美國財政負擔並損害國家安全。

川普這種帶有濃厚保守主義與歧視色彩的論點,顯然是在挑戰現有的法律秩序。在此之前,包括紐約州在內的22個州以及眾多民權團體,紛紛向聯邦法院提起訴訟,指控其行政命令違憲。下級法院皆駁回了川普政府的主張,認定其為邊緣法律理論,最高法院隨後亦裁定其先前的全面性行政命令違憲。然而,川普並未罷手,此次採取的策略雖然更為謹慎,轉向攻擊所謂的「生育旅遊」者以及特定不符合資格的人群,但其核心本質並未改變,依然是一場行政權對抗司法權的鬥爭。這場試煉不僅將為未來的總統權力邊界設定先例,也提醒我們在追求政治目標時,絕不能忽視憲法的限制。

「出生公民權」不僅是一項法律條文,更是美國移民歷史與價值觀的基石。對於那些渴望在美國這片土地上安家落戶、實現夢想的移民來說,出生公民權就是一個公平的「機會」。川普的舉措無疑是對這種開放與包容傳統的直接挑戰,讓人想起十九世紀末的《排華法案》,同樣是對特定群體的限制,同樣引發了巨大的爭議與反思。倘若川普政府最終成功推翻這項原則,其後果將不堪設想,這將直接影響數百萬在美國出生的兒童,使他們頓失公民身分、淪為無國籍人士,不僅嚴重侵害個人權益,更會造成嚴重的社會問題與族群對立,是對美國立國精神的背叛。

在當今全球化的背景下,移民問題日益複雜,解決這一爭議需要回歸憲法本身,並充分考慮美國的歷史與現實。憲法的根基是深厚的,不會因為一兩項行政命令而輕易動搖。我們需要以開放的胸襟和包容的態度來應對,在保障國家安全和維護法律尊嚴的同時,尊重人權與人倫,尋求務實的解決途徑。川普總統必須謹慎思之,唯有透過理性的對話和充分的協商,才能找到一條既符合憲法精神,又符合美國國家利益的道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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